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環境安全形勢趨于穩定
生態環境立法和督察執法不斷加強
2020年,各地區各部門堅持方向不變、力度不減,突出精準治污、科學治污、依法治污,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。報告指出,我國生態環境立法和督察執法不斷加強。
生態環境立法方面,頒布長江保護法、生物安全法,完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,推動黃河保護立法;出臺排污許可管理條例,推進碳排放權交易管理、生態保護補償、生態環境監測等法規制修訂。
生態環保督察執法力度加大。數字顯示,2018年和2019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的315個問題,已完成整改283個,其他問題正在抓緊整改;全國開展生態環境執法檢查58.74萬家次,下達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12.61萬份,罰沒款金額總計82.36億元;持續開展藍天保衛戰監督幫扶,幫助地方發現和推動解決大氣污染問題11.8萬個;完成黃河流域試點地區入河排污口排查;組織實施“昆侖2020”專項行動、共偵辦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4.8萬起,開展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整治行動,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。
同時,司法與行政執法聯動也在不斷增強。推進環境司法專門審判機構建設,各級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一審刑事、民事、行政案件25萬余件;加大生態環境領域辦案力度,各級檢察機關共批準逮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2140件、3335人,通過檢察公益訴訟追償修復生態、治理環境費用約116億元。

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取得決定性成效
報告從多方面介紹了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情況,通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工作,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,深入推進碧水保衛戰,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,大力推進生態保護修復,積極應對氣候變化,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,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全民參與,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效能,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。
報告還從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規標準、加強農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、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、加快推動垃圾分類處理以及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方面,介紹了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的情況。
“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、負重前行的關鍵期,保護與發展長期矛盾和短期問題交織,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、根源性、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,生態環保任重道遠,需要付出更為艱巨、更為艱苦的努力。”黃潤秋同時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,包括新發展理念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、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成效并不穩固、依法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存在薄弱環節、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亟須加強等。
黃潤秋表示,下一步,將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,切實加強生態環境立法和督察執法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持續加強生態保護修復,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,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。